考 察 公 示
根据《宜宾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在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刘廷华同志作为宜宾学院正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现予公示:
刘廷华,男,汉族,现任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在职博士研究生,教授,1978年5月生,200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25年5月任现职,2020年7月任现级,拟作为提拔任用正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认为以上同志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或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请于3个工作日之内,以真实姓名向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同时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纪委办: 3545013
组织部: 3545058
联系地址:办公楼706办公室
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