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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党总支学习新版纪律处分条例 努力争做合格党员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2-20 [来源]: [浏览次数]:

12月19日下午,图书馆党总支在学校党性教育中心举行主题党课学习教育活动,总支纪检委员、副馆长文广在会上做了题为《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努力争做合格党员》的党课报告。会议由闵军书记主持,图书馆总支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主题党性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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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在报告中,结合自身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体会,以及发生在身边的一些具体案例,从《条例》的发展历程、基本框架、特点、新形势下如何做合格党员这四个大的方面进行了讲解。

文广在报告中强调,此次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的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具体化,切实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注重落实准则要求,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合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

一个思想: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的第二条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两个坚决维护:“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个重点:“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

“四个意识”: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五处纪法衔接: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

六个从严:对6种违纪行为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盲目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七个有之:在《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收买人心、拉动选票;封官许愿、弹冠相庆;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尾大不掉、妄议中央。

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文广在报告中指出:在新形势下做合格“党员”,那就是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二要坚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三要坚守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党员同志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在工作生活中,以知促行,要坐得直、行得端、挺得住,不越雷池一步、不碰红线一下,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态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做到于公对得起党、于人对得起良心。作为一名身在图书馆的党员,就应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工作作风,努力在图书馆建设发展中积极争当先锋,在平凡岗位上积极作为、有所作为,为建设“功能完备、运行有序、和谐开放”的现代化图书馆,为实现学校两大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闵军书记总结指出,文广的党课报告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内容丰富、案例详实,图书馆党员干部要通过新版《条例》的学习,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把各项工作与党风廉政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努力争做合格党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