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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9-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帮助师生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认识和理解,明确新时代党员标准,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学校党委的意见,党校决定举办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二级学院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的初级培训、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

2.各单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考察、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第六周到第十五周

三、培训方式

采取学员自学、课堂教学、专题讲座、课后讨论、社会实践、撰写读书报告和学习心得、结业考核等相结合的多种培训形式。

四、培训安排(见附件1)

五、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按照宜宾学院《党校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协助党校搞好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保障学员的自学和实践活动都有教师党员督促指导。

2.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送培学员(送培学员向党总支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应年满18周岁即2000年9月25日以前出生),特别是2018级学生的入党知识教育和进党校学习的纪律教育,认真做好学生党员发展的基础教育。

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学生学员分别编为一个组,全校教职工学员编为一个组。根据本期学员人数的多少编班上课,各班班主任由党校聘任,各学生学员小组的正、副组长由党总支指定。教职工学员小组组长由党校指定。党校班主任和组长要认真履行党校制定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党校培训工作。

4.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组织本院党校学员在第六周(10月8日到12日)单独举行开学典礼,党校指派党校培训班班主任教师参加。

5.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应重视本院学员实践环节的锻炼,认真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见附件2)。

6.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参照党校关于本学期送培学员指导性计划名额报送学生学员名单(见附件3)。

7.各党总支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名单经党总支研究同意后送党校审定。各党总支于9月28日前报送本组织研究同意参训的学员名单(学员名册表在本通知附件4下载,需注明学员姓名、性别、班级、学号、出生年月和申请入党时间),党校于开学前将最后确定的学员名单通知到各党总支。报送的学员名单电子文档发到邮箱303052553@qq.com,文件名为单位名称+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六、考核评优

1.培训结束时要进行严格的考核。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主要依据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实践活动、遵守纪律等情况评定)。综合考核合格者才能结业并获得党校颁发的结业证书。凡在培训期间不遵守培训纪律、不能完成培训任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2.党校结业时,根据学员的总评成绩(综合成绩85分以上)和现实表现,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党校审核后可评选其为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各二级学院推荐党校优秀学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训学员的15%。

附件:1.党校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安排

2.党校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主题教育实

践活动安排

3.党校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送培学员指导性计划名额分配表

4.党校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5.党校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心得体

会表

6.党校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主题教育实

践活动汇报表

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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