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
宜学院委党校〔2020〕3号
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第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2020年党委党校工作实际,现将宜宾学院党委党校第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等思想政治课程均无挂科的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2020年4月19日-5月30日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入党的流程和程序、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必修课程,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维护、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设置选修课程。同时,参训学员还可通过大学生网络党校官网“停课不停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公益专题,学习了解疫情防控小知识和其他学习资源。
本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学习、交流研讨、在线考试、撰写思想汇报四个环节。
(一)课程学习:根据积极分子网络培训的要求,设置了预备党员培训的课程内容。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任务。
(二)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班级管理员(指导教师)的组织下,以“我身边的战‘疫’故事”“如何理解爱国,你是如何爱国的?”“我对党的认识”“我的入党初心”“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回信精神”等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研讨。研讨依托培训平台开展,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线下组织,研讨结束后撰写研讨情况总结经指导老师审核后于5月30日前报组织部501。此外,网络党校互动社区将设立主题研讨区,参训学员可在论坛区与全国范围内的学员进行广泛交流和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三)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大学生学员围绕“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争做新时代学生楷模”主题,教师学员围绕“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 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 ”为主题,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
(四)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85分。
培训结束后,完成培训各环节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以在网络党校打印学时证明,培训计入相关档案。凡未取得培训结业者不予进一步发展。
五、培训平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
六、有关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安排专人负责党校培训工作。根据党校第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上报名单数额(附件一),党校将学习卡发放到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请各总支全程监督学员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定期反馈党校。
(二)参训学员在网络党校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绑定学习卡卡号,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各位学员要明确培训目的,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积极思考,认真实践,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党校
2O20年4月19日
附件1
党校第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上报名单数额
单位名称 |
党员发展对象人数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80 |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
4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35 |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
26 |
教育科学学院 |
36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7 |
政府管理学院 |
26 |
数学学院 |
26 |
外国语学院 |
21 |
法学院 |
25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36 |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 |
20 |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46 |
体育学院 |
24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15 |
川茶学院 |
37 |
中德工程学院 |
5 |